因工作需要,根据《象山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象国资发〔2017〕40号)和《象山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指导意见(修订)》(象国资发〔2020〕5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前期负责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专业: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3、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1日—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象山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地址:象山县新华路269号县旅游集团五楼党建人事部516室)。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详见附件1)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毕业证书;工作和任职经历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2张。每人需接受资格审查。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若相关资料存疑的,本集团有权取消代报名资格。此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面试。本次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素质能力、职业性格及岗位匹配度。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本公司审核后,在象山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含)以上,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录用对象在象山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含)以上,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报名时、正式考试时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出示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凡隐瞒或谎报健康状况和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工作的,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人才网官微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74-65752893,监督电话:0574-89282884(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附件:
附件1:象山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