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象山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全日制法学、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非法学、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需从事法律相关工作5年以上;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年龄要求18-40周岁(1982年9月1日-2004年9月1日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五)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9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02办公室(象山港路525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象山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后前往本院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2022年9月13日。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象山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原件。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题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以及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制作司法文书等能力,题型包括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及司法文书写作。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设置合格线,未达到合格线的参试人员不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时间2022年9月17日,面试时间待定,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1.根据个人工作实绩逐年增薪,最高薪资参照事业编制工资待遇。
2.五险一金保障。
以上年薪金额具体可参照省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五、其他事项
1.新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报名咨询电话:0574-59182520,郑老师、张老师。
3.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象山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4-59182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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