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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统计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来源:象山招聘网 时间:2021-04-27 作者:象山县统计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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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5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统计局

2.岗位名称:档案员,1人;社情民意调查员,4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档案员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7日以后出生);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社情民意调查员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7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8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30日-5月7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98897062@qq.com,邮件主题注明“2021年4月编外用工招聘报名+姓名”。 

五、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地点:象山县南部新城商务楼(天安路999号)3号楼607室;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574-89387888。

3.资格审核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2)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参加资格审核。

六、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在资格审核当天进行。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7409。

附件:1.象山县统计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计划表.xls

2.象山县统计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x

象山县统计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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