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9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岗位名称:石浦分局协辅员,5人;贤庠中队协辅员,2人;鹤浦中队协辅员,2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3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
石浦分局: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党建办420办公室(石浦镇凤栖路138号),史老师,0574-65983699。
贤庠中队: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党建办(贤庠镇泰和路75号),章老师,0574-65643747。
鹤浦中队: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党建办(鹤浦镇鹤西西路58号),吕老师,0574-65016178。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士兵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及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和报名表(附件2)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6418。
附件:1.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计划表.doc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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