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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来源:象山招聘网 时间:2021-03-15 作者: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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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9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岗位名称:石浦分局协辅员,5人;贤庠中队协辅员,2人;鹤浦中队协辅员,2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4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3月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

石浦分局: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党建办420办公室(石浦镇凤栖路138号),史老师,0574-65983699。

贤庠中队: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党建办(贤庠镇泰和路75号),章老师,0574-65643747。

鹤浦中队:象山县鹤浦镇人民政府党建办(鹤浦镇鹤西西路58号),吕老师,0574-65016178。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士兵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及近期免冠一寸照2张和报名表(附件2)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6418。

附件:1.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计划表.doc

2.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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