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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来源:象山招聘网 时间:2020-10-15 作者: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7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岗位名称:象山县交通运输局工程文员,1名;象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运政稽查协管员,6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工程文员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

①大专:汉语、文秘;

②本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传播学。

运政稽查协管员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

4.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8万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10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交通运输局1104室(天安路999号,象山县南部新城商务楼2号楼);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25482。

3.报名要求:根据附件1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退役士兵证、报名表(附件2)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282882。

附件:1.象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计划表.xls

2.象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x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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