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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来源:象山招聘网 时间:2020-07-29 作者: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拟招聘编制外人员7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岗位名称:综合岗工作人员(1),1人;综合岗工作人员(2),1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2人;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1人;石浦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工作人员,1人;西周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综合岗工作人员(2)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

综合岗工作人员(1)、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石浦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工作人员、西周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工作人员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2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8月12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书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57461947@qq.com。

五、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地点: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08室(丹河东路869号);联系人:梅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9522030。

3.资格审核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名表(附件2)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六、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在面试当天进行。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7409。

附件:1.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计划表.doc

2.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

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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