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象山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象山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面向社会拟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从事人口普查工作15名,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人口普查工作人员
1.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象山本地户籍;
3.工作责任心强,语言沟通能力强,有一定的计算机数据处理能力;
4.有普查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驾驶员
1.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工作责任心强,有五年以上驾龄,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象山本地户籍。
三、工作地点
象山县第七次人口普查办公室(南部新城商务楼3号楼5楼)
四、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者请下载并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同时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相关资料扫描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61925347@qq.com进行报名,主题:人口普查报名+姓名。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27日至6月5日止。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资格审核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实际工作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其他事项
(一)薪资待遇按县政府编外用工待遇的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限以完成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工作止(一年内)。
(二)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所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三)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9387912(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象山县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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