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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殡仪馆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来源:象山招聘网 时间:2020-04-16 作者:象山县殡仪馆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5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殡仪馆

2.岗位名称:灵车驾驶员2人、殡仪服务员3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灵车驾驶员

1.具有象山户籍;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3.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

4.具有三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事故;

5.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殡仪服务员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3.5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23日(上午7:30-11:00)

2.报名地点:象山县殡仪馆行政楼二楼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4-65793502。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驾驶证、退役士兵证、报名表(附件2)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2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6418。

附件:1.象山县殡仪馆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计划表.doc

2.象山县殡仪馆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

象山县殡仪馆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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