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立“人才绿卡”制度进一步做好人才关怀工作的实施意见》(象政办发〔2013〕15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度象山县绿卡人才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持有“人才绿卡”,在县域内无住房的人才。
但以下人员不能享受房租补贴:
1.曾购买过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的人才;
2.已按政策规定享受人才安家补助、购房补贴等相关政策性补助的人才;
3.单位已帮助解决住房的人才。
二、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标准
A卡人才每户每月发放2000元,B卡人才每户每月发放1000元;如果是单身的,补贴标准减半。
四、申报需提供材料
(一)《象山县绿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二)夫妻双方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承租房屋房产证(复印件);
(五)工商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六)无房证明原件(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并打印)。
五、申报办法
申请人员根据申报条件和标准填写《象山县绿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附表),同时将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3月31日前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520室)。联系电话:89387514。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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