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362852922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公开招聘

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来源:象山招聘网 时间:2019-12-02 作者:象山招聘网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3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2.岗位名称: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2人;禁毒社工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
要求:
1.具有象山户籍;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禁毒社工
要求:
1.具有象山户籍;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5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工资待遇
1.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每月工资为1850元;禁毒社工年收入为4万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石浦镇人民政府420办公室(石浦镇凤栖路138号);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574-65983699。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及近期免冠一寸照3张和报名表(附件2)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考试成绩1年内(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有效。如因人员空缺或工作需要调离,需替补的,按本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本次招聘工作受石浦镇纪委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982569。
附件:1.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计划表.doc
2.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

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9日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客服服务热线
13362852922
工作日 8:30-17: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象山招聘网 浙ICP备10200333号 浙公网安备 33022502000023号

地址:象山丹阳路285号5楼511(象山电子商务园) EMAIL:83623932@qq.com

ICP经营许可证:浙B2-20100341 人力资源证: 330225202010290342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