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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的要求,拟招聘交通运输局下属国有企业象山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4名,象山现代物流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2名,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8名,性质均为合同制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象山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聘:稽查科科员1名、智能充电操作员1名、分公司调度员1名、场站建设管理员1名;
象山现代物流园区发展有限公司招聘:行政综合科科员1名、经营科科员1名;
象山县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招聘:客运东站咨询/播音员2名、财务科科员1名、应急救护员1名、基建科科员1名、航站楼安检员1名、定塘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科员1名。
详见附件1。
二、工资待遇
详见附件1,具体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8日—3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象山县交通运输局(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2号楼1104室);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59183520。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证书、报名表(附件2)等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凡信息不实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笔试。由象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评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的2倍(不足2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体检。根据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二项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第一轮体检;若第一轮体检有不合格者,依次递补组织第二轮体检,以此类推。体检标准及程序参照国有企业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入闱考察。
4.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国有企业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5.录用。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派驻第十纪检组的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574-65768962。
象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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