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实施企业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企业集聚,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共象山县委、象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县委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象山县企业人才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象企业(不含直属单位、国有企业)全职新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与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
二、补贴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
(二)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
(三)本科生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本人向所在企业提出申请;
2、企业审核并汇总,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统一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核。
(二)申报材料
1、《象山县企业人才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份;
2、《象山县企业人才生活补助汇总表》(附件2)一份并提供电子版;
3、企业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说明
(一)本补助办法所称高校毕业生是指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的境外全日制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被象山县企业录用并与之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高校毕业生(本科生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时间需在2012年1月1日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受时间限定)。
(二)本补助办法所称在象企业指必须在我县注册登记,须独立核算,在我县纳税。
(三)上述人才,需由企业从象山县外引进,且非本企业分公司职工流动类。
(四)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申报生活补助的时间区间为2017年1月-2017年12月(根据社保缴纳时间),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报送至县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和市场科520室。
联系人:姚老师联系电话:65771663
邮箱:ywenqiao@163.com
附件:1.象山县企业人才生活补助申请表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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